江苏出台一批政策文件助力文化产业新一轮发展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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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1月11日电

(马晓波)


如何化解当前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新一轮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11日下午,江苏省文化产业推进会在南京召开,这次会上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关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方案(2016-2020)》、《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实施办法(试行)》、《文化金融特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助力江苏文化产业新一轮发展。


其中,《关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既有普惠性政策,也有精准扶持政策,重点化解企业文化科技创新瓶颈问题,推出了一批富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比如,明确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由省市县财政给予不超过3年的培育奖励;规定逐步增加***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申报国家和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名额;规定文化科技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获得***、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且省级资助经费在300万元以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直接负责人的,可酌情在薪酬考核时,对社会效益考核指标给予1-3分加分;规定要充分用好省科技专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文化科技融合扶持力度等。


《江苏省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方案(2016-2020)》提出,要配合“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的实施,推动文化贸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市场环境,壮大市场主体,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推动更多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质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要求到2020年,建设20个左右具有一定实力的省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示范区),入选***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50个左右,培育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100个左右,在境外布局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文化贸易平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出口品牌产品和服务。


《江苏省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到2020年,创成一批省级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明确了以设区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园区为创建区域,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创建内容及标准,并制定了三级15项指标组成的认定评估指标体系。规定试验区认定工作在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具体实施,每两年组织认定一次。要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优先扶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项目,金融管理部门对试验区实行特殊的金融政策及差异性的监管办法,宣传文化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江苏省文化金融特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有5章10条,包括省级文化金融特色机构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管理考核等方面规定。在认定条件上,分别对文化特色支行、保险支公司及新型金融组织的文化金融业务比重、服务项目、考核机制等方面作了定性定量要求。在认定程序上,明确了认定工作在省文化金融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指导下,由省金融办具体实施,每两年组织认定一次。在管理考核上,强调动态管理,省文化金融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监督指导,不定期对文化金融特色机构相关情况予以核查。


《江苏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5章10条,分别在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政策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重点考核服务中心是否拥有固定运营场所、专业团队、金融合作机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能力、相关政策资金扶持等,做到有场所、有团队、有政策、有业绩。明确认定工作在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文化金融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要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众创空间建设补助资金给予优先支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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